弓手户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中统五年(1264)开始定籍。专司巡逻地方、缉捕盗贼、执械护送过境官府纲运及流徙罪犯。自诸色户计中每百户取中户一人充役,原承担的包银、税粮由其余99户分摊,并免杂泛差役。值役时初持闷棍,自备,后酌给弓箭。延祐二年(1315),以各处弓手往往致害人命,定服役3年者罢之,别于相应户内补换。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中统五年(1264)开始定籍。专司巡逻地方、缉捕盗贼、执械护送过境官府纲运及流徙罪犯。自诸色户计中每百户取中户一人充役,原承担的包银、税粮由其余99户分摊,并免杂泛差役。值役时初持闷棍,自备,后酌给弓箭。延祐二年(1315),以各处弓手往往致害人命,定服役3年者罢之,别于相应户内补换。
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皇室及王公贵族内部所编设的佐领。初令奴才官员,管理由主子们(额真)编设的佐领。高宗弘历以为宗室人等若令包衣佐领兼管,年久即与包衣下人无异,有损于贵族的高贵形象。乾隆二十五年(1
旧官署名。亦称绥远垦务总局。清末,对蒙古地区推行“移民实边”政策,欲将汉民移入蒙区,开发蒙荒,借拍卖荒地筹饷练兵,以充实边疆,光绪二十八年(1902)初,清政府以“时局艰难,库款支绌”,委派理藩院尚书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海北门源县城以东,东至多隆水与珠固部落相邻,西界加多部落,南接互助县,北临甘肃省永昌县。下辖哈力河、本加、完改、宗哇、苏科诸小部落。千户住格鲁派寺院仙米寺。原为加多部落所辖小部落之
西羌的一支。见“当煎羌” (76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兀列河、兀列、兀力三卫同称作额埒河卫或额埒卫。
又称观音寺白塔、渔阳郡塔。契丹王朝时期所建佛塔。座落在今天津蓟县城内西南隅。通高30. 6米。塔中曾发现石函,有“清宁四年(1058)岁次戊戍四月二日记”字样。此塔造型奇特,对考查宗教、历史、建筑等有
见“阿里钦部”(1224页)。
元末画家。回回人。元末明初诗人丁鹤年族兄。曾中进士。工画,尤善画梅花、竹石。代表作有《竹石嘉树图》、《梅花图》等。丁鹤年曾题诗赞之,原作今不传。
499—569南北朝时期佛教译经师。法号真谛,或称真谛三藏。原籍西天竺优禅尼国(乌仗那)人。梁武帝大同十二年(546),由海西至中国南海郡(今广州市)。越二年又至建康(今南京)。时因侯景之乱,世情骚然
1853—1912清末武术家。字子竹,经名舍而巴乃。内蒙古托克托县人。回族。自幼习武,曾随山东等地名师学习太祖拳、大杆子、弹腿和查拳。咸、同年间(1851—1874)拜丰镇二道河(现属兴和县)八卦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