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柳州壮族生活习俗的律诗。唐柳宗元(773—819,字子厚,河东解人,即今山西运城县解州镇人)撰。作于柳州刺史任内。内容描述当地壮族的习俗,提及“异服殊音”,喜包粽子,携带糯米饭上街,穿着鹅毛加树皮
书名。杨增新撰。有3编。正编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10集、30卷,1921年辑;续编14卷,1926年辑;3编6卷,1934年辑。正、续编为新疆驻北京公寓刊刻;3编为云南蒙自县杨氏刊
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对其附近一些少数民族进行统治和经济剥削的组织。详见“卡西双火圈”(547页)。
?—1767清朝大臣。蒙古镶黄旗人。初任笔帖式,雍正四年(1726),升主事,迁郎中。十三年(1735),授镶兰旗满洲副都统。乾隆元年(1736),随军征准噶尔部噶尔丹策零,授参赞大臣。三年(1738
新疆维吾尔族民间技艺。维吾尔语音译,意为“高空走绳”。类似杂技中走钢丝。其法,在高达30余米的大杆顶端,系一根约80米长碗口粗的大绳,将其斜拉至地面。表演者手拿一根3米长木杆,在悠扬乐曲伴奏下,赤脚上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设章京1人,由理藩院主事充任,并设管理案卷经书2人,小写6至7人。凡噶厦公所官员及各营官升补,发赐蒙古僧人、尼泊尔人路照。达木八旗事务,各大活佛转世掣签,更换五台山札萨克喇嘛
西夏官署名。管理佛教事务的功德司之一。属次等司。天盛年间(1149—1169)与出家功德司共设6国师合管,另单设4副、6判、6承旨、2都案、6案头。
唐代设置于陇右地区的军政机构。高祖武德七年(624),以凉州总管府改置,督凉、肃、甘、肃、瓜、沙、伊、芳、文8州。太宗贞观元年(627),废为神乌县。高宗总章元年(668)复置。咸亨元年(670),升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巴延卫。永乐四年(1406)闰七月,与双城等四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木兰县白杨木河口,一说在巴彦县附近。万历四十年(1612)六月,曾入贡。
见“女真文”(1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