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辅
见“李大酺”(1023页)。
见“李大酺”(1023页)。
景颇语音译,意为“这块土地已有主”。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地区个体家庭自由“号种”村社公有土地的称谓。距今百余年前,景颇族地区的耕地、森林及牧场均属村寨公有,每个村社成员有权通过“号地”方式占有本村社范围
明清时壮族男青年赠给情人的信物。流行于广西南丹及浔州府等地。在一条普通的扁担上,契刻着花鸟和用“方块壮字”写的“壮歌”歌词,然后涂上颜色,显得格外醒目而美观,故称。为男青年所制,赶歌圩时,随身携带,遇
佤语音译。旧时云南省孟连县公良一带佤族村寨的母系氏族组织头人称谓。详见“尼阿英”(664页)。
描写柳州壮族生活习俗的律诗。唐柳宗元(773—819,字子厚,河东解人,即今山西运城县解州镇人)撰。作于柳州刺史任内。内容描述当地壮族的习俗,提及“异服殊音”,喜包粽子,携带糯米饭上街,穿着鹅毛加树皮
约1615—1694明末清初武术家。字瑞羽。河北沧州人。回族。少时弃文习武,拜师学艺,攻练拳术、摔跤等技。清康熙十五年(1676),北游燕京(今北京),力败称霸京师之俄罗斯二大力士,京师大震,声闻宫禁
云南德宏地区陇川县户撒坝阿昌族工匠特制的刀剑统称。阿昌族制铁手工业有悠久历史,相传明洪武(1368—1398)年间,阿昌人从明将沐英在此的屯兵学会制刀技术,后又不断提高锻造工艺,遂制作出各种锋利、美观
察合台汗国第五代汗。又译谟八里克沙、木八剌里沙。孛儿只斤氏。合剌旭烈兀之子。至元二年(1265),阿鲁忽汗卒后,被母兀鲁忽乃扶立为汗。因事前未征得元朝同意,忽必烈令八剌持诏归国继承汗位。遂为八剌废黜,
元英宗时的一次政变。延祐七年(1300),元仁宗死后,其子硕德八剌即帝位,是为英宗。至治二年(1322),权臣铁木迭儿与答己太后相继病死,英宗起用拜住为中书右丞相,锐意施行新政,推行汉法。为此遭到蒙古
部族名。满语意为“狂野之人”。又作巴拉玛,巴懒尼雅玛。先世为明代女真人,原居拉林河、阿什河,蚂延河及第一松花江一带。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为躲避兵役,纷纷逃入深山,集聚在张广才岭西麓定居。不入旗籍。旗人
见“九姓回纥”(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