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赤桑雅拉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的法律依据。命价赔偿从大相至最低属民,均依次标定命价标准,杀伤人者依此赔偿命价,如大相被杀,命价为11万两,依官级定价,属民最低。对赤松德赞推行法治,巩固吐蕃奴隶制政权颇有意义。被誉为吐蕃第六位贤臣。
吐蕃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时大臣。大相※桂甘之子。奉命制订“九双木简”、“真智五木简”及“三审木简”、“流动木简”等法律,分别作为医疗费赔偿、命价赔偿、亲属离异、判断诉讼真伪及盖印结案等的法律依据。命价赔偿从大相至最低属民,均依次标定命价标准,杀伤人者依此赔偿命价,如大相被杀,命价为11万两,依官级定价,属民最低。对赤松德赞推行法治,巩固吐蕃奴隶制政权颇有意义。被誉为吐蕃第六位贤臣。
元朝宗王。蒙古孛儿只斤氏。※晋王甘麻剌孙,迭里哥儿不花子。英宗至治三年(1323),父死,袭湘宁王位。泰定元年(1324),奉命出镇察罕脑儿,罢宣慰司,立王傅府。三年,移镇兀鲁思部。继出镇安西王阿难答
见“耶律重元”(1316页)。
?—1116大渤海国创建者。渤海遗裔。先世为渤海国六右姓之一,渤海亡后,迁居辽阳(今辽宁辽阳市)。仕辽,官至东京(今辽阳市)裨将(一作供奉官)。辽天祚帝于天庆五年(1115)募渤海士卒2000人屯白草
高句骊国官号。①始见于《后汉书》、《三国志》,为高句骊王家官名,序列第七等级(《北史》、《周书》等言高句骊“大官”凡十二等,中无其名,只载有太大使者、大使者、小使者)。位在※“优台”(或优台丞)之下、
清代内蒙古寺庙。在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汇宗寺西南约里许。清雍正九年(1731)以帑银10万两,仿达赖喇嘛在西藏所居庙宫形式建造,以居章嘉呼图克图。俗称汇宗寺为旧庙,此称新庙。两庙合称多伦诺尔庙,同为内蒙
见“滚很召”(2465页)。
五代时后唐宗室。西突厥别部沙陀人。昭义军节度使※李克修长子。晋王李存勖与后梁朱氏对峙时,初授泽州刺史,历昭义、横海节度副使,改海州刺史。天祐十九年(922),涿州为契丹攻破,举家被俘往契丹。
撒拉族传统长篇抒情诗歌。亦称撒拉玉日。以撒拉语演唱。流传于青海循化等地。历史悠久。有一套固定的曲调,依主题表达喜怒哀乐。由若干段紧紧围绕主题,具有独立意义的短诗组成。句式比较固定,以4句、6句、8句较
河名。古称沫水。岷江最大的支流。在四川省西部。其主流大金川是由西源绰斯甲河和东源梭磨河在马尔康县可尔因附近汇合后而成,南流在丹巴纳小金川,始称此名。又南流经泸定,在石棉县折向东流,到乐山市草鞋渡纳青衣
晋代匈奴官号。为十六王之一。分左右。位在左右显禄王之下。为单于辅臣。皆由单于弟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