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一个女子与一个以上男子结为配偶的特殊家庭形式。源于群婚和母系氏族制,其后以变异形式残存于阶级社会中。通常与一夫多妻和一夫一妻制家庭并行。以其发展阶段不同,形成若干类型,常见的有兄弟共妻、朋友共妻、叔侄
清代官名。满语音译,“代替”的意思。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创建八旗组织时规定,牛录额真(满语音译,汉译“佐领”)下设代子2人。太宗天聪八年(1634)改为骁骑校,是牛录额真的副手,
西夏汉文钱币名。铸于夏神宗光定年间(1211—1223)。铜质,制作规正。文字精美,带行体。
辽末臣将。字蒲速宛。契丹族。皇族六院郎君葛剌之后。史载其性坦率,好辨善恶,人有不善,必尽言,不隐违,时号“强棠古”。道宗朝入仕,大康(1075—1084)中,补本班郎君。在朝屡数宰相得失,由是久不得升
见“多罗斯水”(852页)。
648—505北魏宗室。字宣明。鲜卑元氏(拓跋氏)。太武帝※拓跋焘曾孙,城阳王长寿次子。始继叔章武王太洛,及兄多侯卒,还袭父爵。以武艺著称,为北镇都大将。孝文帝时,拜外都大官,出为持节、都督河西诸军事
见“跳仙会”(2358页)。
藏传佛教(喇嘛教)格鲁派(黄教)两大活佛(达赖、班禅)转世系统之一的称号。意译“海上师”。“达赖”原为蒙语。藏译为“嘉措”,汉译为“海”;“喇嘛”,藏语意为“上师”。明神宗万历六年(1578),蒙古土
高昌麹氏王朝(499—640)官职名。位在王、令尹之下。由王子充任。高昌国“大事决之于王,小事则世子(令尹)及二公(田地公与交河公)随状断决。”(《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论著汇辑》)
元代急递铺递送公文的规定。初无定制,中统三年(1262)规定:唯省发下的文书及总管府、总管军官直接申报省里的文书方可发急递铺,其余文书不得经申急递铺入递。后来急递公文逐渐增多,范围日益扩大,为了控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