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京师防城军的一部分。由曾因盗窃之类而犯罪者组成,以充防筑之役。城防建筑中苦累之役皆由此等人承当。世宗大定十七年(1177),改为武卫军的一部分。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木垒、巴里坤两自治县。少数分布于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和甘肃阿克塞哈萨克自治县。人口1111718人(1990年)。先世可追溯至公元前1世纪的乌孙及
清代对大小兴安岭一带索伦(今鄂温克)、鄂伦春、达斡尔、锡伯、赫哲等渔猎民族的总称。由“布特哈”(满语,汉意“虞猎”或“打牲”)引申而来。康熙年间(1662—1722),清政府在嫩江流域设置布特哈总管衙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张家口外,东至察哈尔正黄旗界,西邻察哈尔镶红
僜语音译。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巫师。由男性担任。多通过效仿他人送鬼活动而自行学成,少数承家传。重杀牲。作法时肩上斜背虎、豹、野猪等猛兽牙齿穿结的兽牙串,腰间悬铜铃,手持獐腿骨为柄,孔雀翎为面的羽扇,
即“独吉义”(1709页)。
东北古族名。北魏时始见于记载,初译作失韦。蒙古语,森林之意(一说即“喜桂图”音转,或说为“锡窝”音转)。《北史》等称其“盖契丹之类”,源出东胡;《新唐书》作“丁零后裔”;实际它包括了许多操通古斯语的部
见“乞伏国仁”(124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祭祀鬼神”。旧时云南怒江地区傈僳族杀牲祭鬼神的仪式。当人患病时,请人占卜是何鬼神作祟,并向该鬼神许愿,若病人痊愈或病情好转即择日进行祭祀。据说,不进行祭祀还愿,病会重犯,而且更严重。
魏晋南北朝时期活动于陇西地区的鲜卑诸部。约分布于今甘肃陇山、六盘山以西和黄河以东一带。其名始于西晋末十六国初。除以※乞伏部为首包括斯引、出连、叱卢等的部落联盟外,有史可稽者尚有鲜卑※鹿结部、※莫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