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壶
见“穿带壶”(1760页)。
见“穿带壶”(1760页)。
见“斡赤斤”(2425页)。
1061—1086西夏第三代皇帝。党项羌族,本姓拓跋氏。毅宗李谅祚长子,母梁氏。八岁即帝位,母后摄政,以太后弟梁乙埋为国相。太后摄政期间,废汉礼,行蕃礼。夏大安二年(1076)亲政。六年(1080)正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656—661)年间自大漠州分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辖地位于今新疆乌隆古河流域。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见“古弼”(439页)。
清代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帕啻沙卜伯克、帕提沙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缉捕违法、偷盗者,并管理监狱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
1632—1661清初将领。又作巴思翰。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曾孙,礼烈亲王※代善孙,多罗克勤郡王※岳讬第五子。清崇德四年(1639)初,封镇国将军。顺治六年(1649)。晋多罗贝勒。九年
书名。明蒋彬撰。1卷。成书于嘉靖十一年(1532)。云南省图书馆藏有传抄本。内容记载从远古传说到明兵入滇时期,南诏国王乌蛮蒙氏、大理国王白族段氏的主要事迹,材料多来源于《白古通记》(白文)。保存原书资
①温都部首领。女真族。居阿跋斯水(今牡丹江安图县至敦化县流段)一带。初以锻铁为业,后因岁欠,率部众归乌古迺(景祖),加入生女真部落联盟。既而乌古迺知其遇事果敢善断,命为本部长,送归旧部。辽道宗咸雍十年
达斡尔语音译,意为“村”、“屯”。又译作埃里、爱里。鄂伦春族※“乌力楞”,由家庭公社发展为地域公社后,极大多数仍称“乌力楞”,而原属毕拉尔路住在小兴安岭北麓库尔滨河的一支鄂伦春人,民国初期已无“乌力楞
见“栋鄂部”(15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