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饮食禁忌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牲畜击毙;接人所授肉不得以左手,骨髓在被吸尽之前,不得将骨头丢弃,等等。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牲畜击毙;接人所授肉不得以左手,骨髓在被吸尽之前,不得将骨头丢弃,等等。
即“古列延”(440页)。
清初东海窝集部路长。亦作僧革。赫哲族。原为使犬部乌扎拉氏,世居盖清屯(亦作科钦,前苏联敦敦河口对岸)。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命额亦都率兵征窝集部,他偕路长尼哈里等归附,赐甲4
1331—1399藏传佛教萨迦派细脱拉让支系各僧。《萨迦世系宝库》称尚师大元袞噶仁钦,《汉藏文书》称大阿阇黎袞噶仁钦坚赞贝桑波。藏族。辅教王南喀雷必坚赞之子。为细脱拉让系(即细脱宗室)第二代继承人。将
甘肃省方志,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张瓒(云南武定县人,康熙二十四年任河州知州)奉命重修,未见刻本。四十六年(1707),王全臣复重修。是志以河州为主,兼及循化、贵德地区。分地理、食货、建置、灾祥
中国古代北方一些游牧民族的官员。亦作吐豆登、吐头发、吐屯发、吐屯等。初见于柔然,由王族郁久闾氏担任,领有部众,官职世袭,参与军政大事,亦奉命出使他国。后为突厥所继承,地位在※俟利发之下。《太平广记》云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又称台失哈不害。孛儿只斤氏。※俺答汗孙,※辛爱黄台吉第八子。驻牧于宣府(今河北宣化)以北,在山西新平市与明互市。隆庆五年(1571),明蒙通和,受明封为指挥佥事。
东魏大臣。先世为匈奴南单于远属,后称鲜卑宇文氏。世据东部,居于代。后移居洛阳,遂为洛阳人。少喜文史,有笔札。初为太学博士。天平(534—537)初年,授中书侍郎。奉诏纂修魏史。以色黑,为同省裴伯茂侮呼
1885—1913近代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广西凭祥县人。壮族。青年时目睹清政腐败,丧权辱国,心怀义愤。光绪三十二年(1906),闻孙中山从日本到达越南西贡进行革命活动,毅然投奔孙中山,加入同盟会。次年
藏语音译,俗称平地板。四川甘孜藏区康定地方的一种生产工具。为长约10尺、宽约1尺的木板,两端各有1孔,用皮条系在二牛并立的顶杠上,1人操作,用来平整翻耕后的土地,以便下种。
见“阔阔不花”(22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