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岷
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纳喇氏。先世居辉发。礼部尚书恩国泰之孙,都统那敏之子。康熙十一年(1672),由笔帖式授户部主事,迁本部员外郎。雍正元年(1723),擢内阁学士兼署工部侍郎,继授山西巡抚,奉命赈恤山西饥民,查补亏空。奏准将查出钱粮亏空之官员,一律革职严查。又奏准山西各营官兵月粮折给银两。二年,疏请在山西实行耗羡归公,所征银两部分弥补钱粮亏空,余者分给各官养廉,并兼充办公费用。雍正帝当即采纳,通令全国次第推行。三年,以病乞假,命解任回旗调理。后以庇护允禟获罪,革职。十二年九月,卒。
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纳喇氏。先世居辉发。礼部尚书恩国泰之孙,都统那敏之子。康熙十一年(1672),由笔帖式授户部主事,迁本部员外郎。雍正元年(1723),擢内阁学士兼署工部侍郎,继授山西巡抚,奉命赈恤山西饥民,查补亏空。奏准将查出钱粮亏空之官员,一律革职严查。又奏准山西各营官兵月粮折给银两。二年,疏请在山西实行耗羡归公,所征银两部分弥补钱粮亏空,余者分给各官养廉,并兼充办公费用。雍正帝当即采纳,通令全国次第推行。三年,以病乞假,命解任回旗调理。后以庇护允禟获罪,革职。十二年九月,卒。
西夏国号。景宗元昊天授礼法延祚六年(1043)与宋议和,以此国号上书于宋。有人认为是“白上(高)国”的汉译对音。
抗日战争时期甘肃南部回、汉、藏等族农民起义。又称“陇右暴动”、“陇南事变”、“甘南民变”。1943年春,甘肃临洮县各族农民,受中国共产党抗日进步思想影响,以“免粮免款”为口号,在王仲甲、肖焕章等人领导
官名。唐征龟兹之行军建置。龙朔二年(662),龟兹恃吐蕃而叛唐。高宗遣苏海政为行军大总管,统突厥阿史那弥射、阿史那步真二可汗所部出讨之。至疏勒(今新疆喀什)南,与吐蕃约和而归。
见“仁裕”(315页)。
县名。因有盐井产盐得名。在四川西南部,邻云南。汉为定筰县。唐武德二年(619)置昆明县,天宝(742—755)末没于吐蕃,后又为南诏所占,隶香城郡,治昆明城,为唐、南诏、吐蕃时常争夺之军事要地。元至元
辽地名。位于今内蒙古巴林右旗岗岗庙村。为乌苏伊肯河谷与床金河谷交汇处,北望赛汗山,东南可直达上京(今巴林左旗林东镇南部),西北沿敖尔盖河谷上溯庆州(今巴林右旗白塔子),是联系北部草原的重要通道。唐时置
西夏将领。党项羌族。夏崇宗时(1086—1139)官监军。永安二年(1099)七月,赴野砦巡视,闻赤羊川首领赏啰讹乞欲投宋,宋知环州种朴派兵迎接,遂率千余骑追击赏啰讹乞等,为种朴所败,与部将泪丁讹遇、
见“阿旺丹白坚赞”(1243页)。
书名。清钟元棣修,张隽、邢定纶纂。成书于宣统年间(1909—1911),民国三年(1914)铅印本。共22卷,门类设置仿《琼州府志》,依次辑录舆地、建置、经政、海防、黎防、职官、选举、宦绩、人物、艺文
唐代南诏宣武帝隆舜年号。约882—886年,凡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