阑遗
见“孛兰奚”(990页)。
见“孛兰奚”(990页)。
清初城名。位于今辽宁省抚顺县李家乡境内界藩山上。原称界藩寨,隶属哲陈部。寨主讷申、巴穆尼不附建州苏克苏护河部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十五年(1587),为努尔哈赤夺占。后金天命三年(1618),太祖努尔哈赤
见“咸熙寺”(1616页)。
见“却吉嘉错” (981页)。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车臣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丹津长子。康熙四十五年(1706),袭札萨克镇国公。五十一年(1712),献马助军。康熙帝塞外行围时,与祖母苏嘛达喇迎觐,受祖母赐墨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万爽主财用”,即执掌财政经济、物资货品等事,类似近代财政部。主官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
见“亦力把里”(872页)。
官名。元代始置,为宣抚使属员。明代为世袭土官,秩正六品。参见“宣抚使”(1746页)
唐代吐蕃松赞干布王妃。又作尺尊公主。名贝莫萨。又作拉吉赤尊。尼婆罗(今尼泊尔)人,故又称尼婆罗妃。尼婆罗王约塞果恰之女。唐贞观十三年(639),与松赞干布联姻。增强了吐蕃与尼婆罗的和好关系。曾将不动金
见“石汗那”(450页)。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肉”。《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几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肉为安禅,故有安禅具泥,掌家事如国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