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塘辑要
十卷。韦更斯撰。韦更斯,英国人。《海塘辑要》江南制造局本。共十卷。英国人付兰雅口译,新阳人赵元益笔录。全书分十卷,于择地、筑塘、泻水、辟田、修筑旧塘等方法及工程经费、公私利益皆有详载。海塘关系国计民生,修护旧塘,可护卫地面,而建筑新塘则可变没海之地为原田,所获利益甚大。此篇虽为西人所作,然所述亦有合理处,可资参考。此书初成于咸丰二年(1852),此为同治六年(1867)之重订本。
十卷。韦更斯撰。韦更斯,英国人。《海塘辑要》江南制造局本。共十卷。英国人付兰雅口译,新阳人赵元益笔录。全书分十卷,于择地、筑塘、泻水、辟田、修筑旧塘等方法及工程经费、公私利益皆有详载。海塘关系国计民生,修护旧塘,可护卫地面,而建筑新塘则可变没海之地为原田,所获利益甚大。此篇虽为西人所作,然所述亦有合理处,可资参考。此书初成于咸丰二年(1852),此为同治六年(1867)之重订本。
十三卷。明李兆先(1465?-1514?)撰。李兆先,字徵伯,湖南茶陵人。大学士东阳之子。以荫为国子生,年二十七而卒。《怀麓堂诗话》曾载兆先论诗之语。李东阳所作兆先志文,悼惜特甚。沈周《客座新闻》乃载
一卷。辑佚书,梁褚仲都(见《褚氏易注》条)撰,清马国翰辑,载于《玉函山房辑佚书》中。《隋书·经籍志》和《唐书·经籍志》均载,褚仲都《周易讲疏》凡十六卷,早亡佚。马国翰据孔颖达《周易正义》所引十五条,辑
十五卷首一卷,清王聿修纂修,曾受一创辑。王聿修,河南禹州人,乾隆元年(1736)举人、三十四年(1769)任珙县知县。曾受一,字正万,广东东安人,乾隆三年(1738)举人,曾任珙县知县,后升江津摄守广
① 一卷。清冉觐祖(详见《易经详说》)撰。此书或录其序或偶论一二条,似乎是偶抄成册,以质正于人,不是定本。觐祖平生以讲学自命,对汉唐诸儒恶之如仇,所以此书宗旨也以研求注疏为戒,深存门户之见。② 二卷。
见《灵枢经》。
原五十一卷,今本三十卷。宋王当撰。王当字子思,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生卒年不详。自幼好学,举进士不第,元祐中,以苏辙荐,任龙游县尉。蔡京知成都,举为学官,不就。及京为相,不复出仕。卒年72岁。精《易
一卷,清王国维撰。王国维(详见《五代两宋监本考》条),初入罗振玉东文学社,得罗赏识和长期资助。曾留学日本,入东京物理学校。早年赴上海时务报馆掌书记事。受康德、叔本华、尼采思想学说影响。光绪二十九年(1
六章。赵元任著。赵元任(1892.11-1982.2)又名宣重。祖籍江苏武进,生于天津。美籍著名语言学家。1925年后任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导师兼哲学系教授、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兼语言组主任。
二卷。清淳于鸿恩撰。鸿恩字君锡,又字稚鹤,山东省黄县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书首有其师丁凤池序,书中曾多次录其说。后有鸿恩自跋,据此可知他曾辑《汉碑引经异文考》八卷、《汉碑通经姓氏表》一卷。此书将汉
一卷。不著撰人名氏。此书共一卷,分山居、园居、舟居、游居、瓢居、独居、酣居、宵居、睡居、病居十个子目,引前人闲适之语以应附之,其意以示客,故名《山居代膺》。其所引书,有明末陈继儒的《岩栖幽事》。传本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