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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经本义

十七卷。清蔡德晋(生卒年不详)撰。德晋字仁锡,江苏无锡人。雍正时举人,乾隆初年因杨名时所荐,官为司务。最得孔门博约之旨,故律身甚严。著有《礼传本义》、《通礼》。是书前十六卷皆为《仪礼本经》,第十七卷附吴澄所辑之《逸礼》八篇,皆援引宋元明以来诸家旧说与注疏,相互参证,大旨不戾于旧说。于名物制度,考辨尤为详核,间有发明。如《士冠礼》文“白屦以魁柎之”,其释云:“郑玄注:魁,蜃蛤,柎注者。盖以蛤灰柎注于屦,取其洁素,《说文》所云:魁,蛤。是其确证。”辨析之精密为前儒所未发,然亦间有杜撰无稽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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