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证名。见《医略六书·泄泻》。又称酒泄。参见该条。
古代医学分科之一。参见金疮肿科条、十三科条。
指伤寒的本证、标证及其受病的先后情况。明·陶华《伤寒家秘的本》卷二:“……标者,病之梢末;本者,病之根本。先受病为本,次受病为标……。”参见伤寒标本心法类萃条。
见《陕西中草药》。为石蕊之别名,详该条。
见琼瑶神书条。
即脏象。详该条。
书名。30卷。日本·丹波元坚撰。刊于1853年。本书广泛选集了我国历代医籍中有关内科杂病(不包括伤寒)的论述分类编辑而成。共分外因类、内因类、诸气病、诸血病及脏腑类五类。每类又各分若十病证,对于每种病
见《杂病源流犀烛·内伤外感门》卷二十一。即绝痧方,见该条。
书名。清·凌奂撰。作者得其师吴古年之《本草分队》遂以此为基础,集诸家本草之药论,补入药物有害于疾病之内容,更名《本草害利》。其分类仍沿袭《本草分队》之旧,按脏腑列十一部(队),各部又分温凉补泻,以猛将
即肛门。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