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高昌馆汇编的汉文回鹘文对照的公文集。亦称《高昌馆课》。高昌馆为明清边疆民族语文翻译机构,专司中央政权下达的敕谕、所辖各地方政权与中央政权往复奏折以及朝贡等翻译事务。明永乐五年(1407)设置,隶四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禾爽主商贾”,即掌管商业贸易事务,类似近代的商贸部。主官由最高军政大员※清平官、酋望、大军将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管轿官,领导轿夫,调配使用。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小二十田级”,领有薪俸谷230挑(每挑约合50斤)。
见“上方夷”(115页)。
见“沙陀”(1124页)。
景颇语,意为“家内奴隶”。参见“木样”(254页)。
对回族人的简称。参见回回(779页)、“回族”(779页)。
吐蕃对吐谷浑的称呼。参见“吐谷浑”(766页)。
参见“署飒可汗”(2359页)。
参见“伊拉古克三”(811页)。